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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隆县用好综合考核“四支笔”为高质量发展“硬核赋能” 2021-10-14 丨作者:中共晴隆县委组织部 丨来自:
为政之要,首在得人;知事识人,重在考核。贵州省晴隆县坚持从实际出发,坚决贯彻落实省州年度综合考核有关要求,充分用好综合考核“四支笔”,力求从多角度画准干部“全身像”,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勇挑重担、主动作为,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硬核赋能”。
握好政治标准“风向笔”,画准干部“政治像”。晴隆县始终把政治标准作为检验干部成色的“试金石”,对党忠诚作为干部的“为政之魂”。在年度综合考核中,将政治素质考核放在考核内容的首位、放在评判标准的首位、放在结果运用的首位。坚持正面与负面、定性与定量、察人与察事、一时评价与一贯表现相结合,围绕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五个方面,对领导干部进行全方位、立体式政治素质考核。对政治素质不合格的干部实行“一票否决”,明确政治素质考核分“好、中、差”三个等次,对达不到“好”等次的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
挥好党建引领“关键笔”,画准干部“标准像”。晴隆县始终把党建工作作为各党委(党组)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把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纳入年终考核指标,对乡镇(街道)着重考核党建引领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对其他领域着重考核党建与业务融合、服务促进高质量发展情况。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抓党建工作等方面,分别制定体现个性化、差异化、可量化、可比较、能定责、可追责的年度考核指标。明确党建工作成效考核分“好、中、差”三个等次,对达不到“好”等次的单位,年度综合考核不得评定为“第一”等次,党委(党组)书记和分管党建工作的副职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考核结果为“差”的,党委(党组)书记和分管党建工作的副职下一年度不得提拔和进一步使用。
用好高质量发展“核心笔”,画准干部“实绩像”。晴隆县将年度综合考核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在考核对象定位上,坚持“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原则,针对各领域考核对象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承担的不同责任,分类进行考核评价。在考核指标确定上,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个性指标和共性指标相结合、分类考核与综合研判相结合、日常监测和年中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整合各类考核项目,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等考核工作纳入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体系。在考核分值权重上,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评价)占年度综合考核分值的50%,结果等次分为“好、中、差”,按照不超过参加考核对象总数30%的比例来评定“好”的等次,积极引导党员干部聚焦高质量发展,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导向。
使好群众满意“修剪笔”,画准干部“形体像”。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晴隆县年度综合考核把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作为最终的目的,把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把群众满意的标准贯穿于干事创业全过程。专门设计满意度评价项目,通过民主测评、个别谈话、了解核实、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月通报等方式,把群众对考核对象的评价作为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将在职县领导、“两代表一委员”、服务对象对考核对象的满意度评价和考核对象互评作为重要组成部分,分别占比40%、25%、25%、10%,最终以20分的总分值折算后计入年度综合考核中,促使干部做到“一片丹心”“一腔热忱”为人民群众谋福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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